根据工作需要,台州市山海潮影视服务中心就“拍在台州”影视外景数据采集和资料上传项目组织公开比价,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
1.  项目名称:“拍在台州”影视外景数据采集和资料上传项目

2.  项目主体:台州市山海潮影视服务中心

3.  项目内容:拍摄台州市区及各县市区的影视外景照片,建立完善的“拍在台州”影视外景数据库,为影视创作团队提供丰富的外景选择资源。

二、公告发布及比价相关信息

1.  公告发布渠道:“拍在台州”网站及小程序

2.  公告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2日

3.  比价时间: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点整。

4.  比价地点:台州市市府大道658号C幢10层B区913办公室

三、外景拍摄场景要求

本次采集的影视外景场景需涵盖以下两类,确保场景具有代表性、适用性,能够满足不同影视创作需求:

1.  热门微短剧场景: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、咖啡厅、车站、码头、别墅、酒店等微短剧创作常用特定场景;

2.  电影电视剧场景:包括但不限于街道、森林、海滩、住宅、医院等电影电视剧拍摄常见场景。

四、价格及照片数量要求

1.  照片数量标准:每个场景点位拍摄的可使用照片数量不低于8张,照片需清晰、多角度展现场景特色,无明显瑕疵,符合影视拍摄选景查看需求;

2.  价格标准:每个场景点位最高价为150元(含税),此价格包含照片数据采集、内容编辑服务,参与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最终比价将综合考虑报价合理性、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中选方。

五、项目完成时间要求

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完成,各阶段具体要求如下:

1.  第一阶段:2025年12月20日前,完成不低于350个场景点位的拍摄及照片提交工作;

2.  第二阶段:2026年1月1日至1月31日,完成不低于200个场景点位的拍摄及内容提交工作。

3.第三阶段:2026年12月31日前,完全指定数量场景点位的拍摄及内容提交工作。

六、参与比价资格要求

1. 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(仅限公司主体);

2.  具有相应的摄影设备和专业摄影技术能力,能够保障照片拍摄质量和项目按时完成;

3. 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;

4.  愿意遵守本项目相关要求及后续签订的合同条款。

七、比价材料提交要求

1.  比价单(盖章);

2.  资质证明材料: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,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
3.  材料提交时间:截止11月17日上午9点40分前送至台州市市府大道658号C幢10层B区913办公室;

4.  材料提交地址:台州市市府大道658号C幢9层B区913

八、结算

第一阶段:在2025年12月31日开票付款

第二阶段:在2026年2月30日前开票付款

第三阶段:以实际情况按月结算

八、联系方式

项目主体:台州市山海潮影视服务中心

联系地址:台州市市府大道658号C幢9层B区913

联系电话:13515761363

咨询时间:工作日 9:00-17:00

九、其他事项

1.  本次比价公告相关信息以“拍在台州”网站及小程序发布的内容为准,如有变更,将通过上述渠道另行通知;

2.  参与单位/个人提交的比价材料需真实、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参与资格;

3.  台州市山海潮影视服务中心对本次比价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
十、比价单

 附件

台州市山海潮影视服务中心

2025年11月12日


附件

“拍在台州”影视外景数据采集和资料上传项目报价表

公司名称:

地址:

联系人:

联系电话:

序号

项目名称

含税价格

其他说明

1

照片拍摄



2

内容上传



3

总价(元)



承诺:本公司承诺如若承接此项目,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所要求的工作。

单位名称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
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:          

时间:2025年11月17日